中国中央数字电视《社会与法》栏目黑龙江讯 近年来,哈尔滨市多个住宅小区的业主,纷纷自嘲成了《西游记》里人人觊觎的 “唐僧肉”—— 本应提供服务的物业公司,被指化身只知牟利的 “妖怪”,上演了一幕幕 “光收钱不服务” 的闹剧。
从墙体裂缝数年无人修缮、雨后小区内涝难行,到公共收益被物业私藏、物业费 “一口价” 强制上涨,再到业主投诉遭遇层层推诿,诸多乱象不仅严重侵害业主权益,更暴露出当地物业管理领域监管缺位的沉疴。

图为哈尔滨市香坊区罗马公元小区业主家卧室墙体裂缝的情景
乱象一:新房裂缝数年难修 物业开发 “踢皮球”
墙体裂缝,是哈尔滨市香坊区罗马公元小区众多业主的 “闹心事”。
2014 年进户时,该小区业主李先生就发现,新房卧室墙面出现两处裂缝,最长的超过一米,最宽处能伸进一根大拇指。他第一时间找到小区的哈尔滨市弘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,却被物业公司告知 “墙体裂缝归开发商管,与物业无关”。
无奈之下,李先生又联系黑龙江省昆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,得到的答复却是 “工程已移交物业公司,相关问题找物业解决”。
开发商和物业公司的相互推诿,让这道裂缝一留就是十几年。据业主反映,小区内类似的墙体裂缝并非个例,不少住户家中的裂缝已严重影响房屋美观和居住体验。即便业主多次主动上门反映,两家单位始终置之不理,既不派人入户查看,也不拿出解决方案,闹心房成了业主们的 “家常便饭”。

图为哈尔滨市香坊区罗马公元小区天下雨后小区院内成河的情景
乱象二:内涝杂草遍布 小区沦为 “脏乱差” 重灾区
“刚进户那会儿,小区绿化好、卫生干净,安全设施也到位,谁能想到现在变成这样?” 谈及罗马公元小区的变化,业主们满是无奈。
近几年,物业公司管理缺位问题愈发凸显:曾经的草坪消失殆尽,绿化带里杂草丛生;小区排水系统形同虚设,每逢夏季降雨,院内就会积水成河,业主出门必须穿雨靴才能通行。面对业主的质疑,物业公司给出的解释简单粗暴 ——“小区排水设计有缺陷,没办法整治”。
除了环境问题,小区内的养犬乱象也让业主苦不堪言。部分养狗户遛狗不拴绳,任由宠物在小区内随意奔跑,吓得老人和孩子出门都要小心翼翼;狗屎狗尿随处可见,却始终无人清理,业主稍不留意就会 “踩雷”。
更让业主气愤的是,小区楼道和电梯内的广告牌、电视屏广告收益,按照《物业管理条例》规定,本应归全体业主共有,但物业公司却将这笔收益据为己有,既不向业主公示每年的广告收入明细,也不公开小区建设、改造等费用的支出情况,“只收钱、不做事” 成了这家物业公司的真实写照。

图为哈尔滨市香坊区罗马公元小区电梯里广告泛滥成灾的情景
乱象三:公共收益成 “囊中之物” 业主知情权被公然剥夺
如果说罗马公元小区的广告收益乱象是 “冰山一角”,那么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 15 号奥威斯发展大厦的情况,则更能凸显物业公司侵占公共收益的 “肆无忌惮”。
据业主反映,负责该小区的哈尔滨德润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,从 2004 年起,就擅自将楼内大堂等物业共用房对外出租,同时把楼体墙面、电梯空间等出租用于商业广告。这些共用部位产生的收益,全部被物业公司收入囊中,从未向业主公示过收支情况,业主的知情权被彻底剥夺。
罗马公元小区的业主也证实,自 2014 年起,弘润物业公司就将小区 40 栋楼的电梯广告全部对外出租。按每单元两部电梯、每部电梯 4 个平面广告加 1 个视频广告计算,整个小区的电梯广告资源相当可观,但每年的广告收入明细,业主们始终一无所知。
据相关部门统计,哈尔滨市数千个住宅小区中,类似的物业私自侵占公共收益的情况普遍存在,涉及金额高达数亿元。这笔巨额款项不仅成了物业公司的 “摇钱树”,更滋生出贪污腐败等不正之风。然而,面对业主的多次投诉,当地物业管理部门始终视而不见,未采取任何实质性处理措施。

图为哈尔滨德润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将南岗区红军街15号奥威斯发展大厦大厅租给一咖啡厅的情景
乱象四:物业费 “一口价” 上涨 停水停电成催缴手段
物业费的随意上涨,是压在哈尔滨众多小区业主身上的又一座大山。
2026 年 1 月 13 日,罗马公元小区的李先生代表业主,来到香坊区安埠街道办事处增幅社区投诉,提出了四项诉求:解决墙体裂缝问题、整治小区内涝、公示广告收益明细、明确物业费 1.5 元 / 平方米的收费依据,要求物业公司公示服务标准、服务项目和服务等级。
但社区工作人员的回应却让业主们心寒:“社区不管物业的事,解决不了这些问题,你们去区物业办投诉吧。”
奥威斯发展大厦的业主,遭遇了更蛮横的对待。据业主王先生反映,德润物业公司在未公示、未通知、未与业主协商、未签订补充合同的情况下,单方面将物业费从每平方米 8 元涨到 10 元。更离谱的是,物业公司还在自定的合同中规定,“对不缴纳有关费用的责任人,可采取停电等催交措施”。当业主提出质疑时,物业公司经理更是态度嚣张:“物业费就是物业公司说了算,一口价!不交费就停水停电!”
2023 年 10 月,奥威斯发展大厦的业主们曾先后向南岗区政府物业办、哈尔滨市住建局物业处、南岗区荣市街道办事处社区等部门递交投诉信,反映物业公司侵占公共收益、乱涨物业费、只收费不服务等问题,但这些投诉信如同石沉大海,至今没有任何回音。
为了维护自身权益,哈尔滨市众多小区的业主还曾多次向市人大信访办、市发改委、市住建局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反映情况,但始终未能得到有效解决。
法律明确赋权 监管缺位成乱象根源
“物业公司的这些行为,早已违反了法律规定。” 黑龙江满璟律师事务所李方超主任指出,我国《民法典》对物业服务有着明确要求:
第 943 条规定,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事项、负责人员、质量要求、收费项目、收费标准、履行情况,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、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,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,并向业主大会、业主委员会报告;
第 944 条明确禁止物业服务人采取停止供电、供水、供热、供燃气的方式催交物业费;
第 938 条则要求物业服务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。
此外,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联合下发的《关于优化我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》也规定,物业服务的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,应由物业服务企业与物业买受人共同协商,并另行签订服务合同进行约定;物业公司必须在小区醒目位置,公示企业名称、服务内容、服务标准、计费方式、收费标准、收费依据,以及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,自觉接受业主监督。
一边是法律法规的清晰界定,一边是物业公司的公然违规,背后暴露出的是当地物业管理监管体系的严重缺位。物业服务关乎千家万户的民生福祉,国家及省市层面早已出台完善的法规制度,为何哈尔滨市的物业乱象却久治不绝?
业内人士指出,要破解这一困局,不仅需要物业公司摆正自身定位,回归 “服务者” 的本职,更需要当地相关责任部门主动履职,严格依照《民法典》《物业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对物业公司的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。同时,纪检监察部门也应介入调查,对监管失职渎职行为进行问责,真正还哈尔滨的广大业主一个公道。
钟山 剑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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